乌鲁木齐癫痫医院

抗癫痫西药的使用原则

2019-08-23 20:49:11 来源:乌鲁木齐癫痫医院 咨询医生

有效的癫痫医治,正确的诊断和分类是条件。癫痫的诊断有时很困难,需经屡次救治视察和脑电图检查方能确诊。临床一定要严格鉴别癫痫和非癫痫发作,并不是每个类似痫性的发作的表现就是癫痫,如果鲁莽地作出诊断,其对患者和家属的影响常常会心想不到的严重,个别的乃至会影响患者一生,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对小儿惊厥、小中风发作、阵发性晕厥等疾病,特别是伴随意识障碍者,一定要严格视察和详细分析,以避免误诊。

临床上有很多对抗癫痫西药疗效不满意的患者,或过于担心西药副作用的病人,也有临床诊断为"难治性癫痫"者,最后常常求治于中医,这时候不要盲目自大,要斟酌经过抗癫痫药物医治无效是不是存在诊断问题。如果诊断正确,还应当明确其发作类型,因癫痫综合征和发作类型与用药有关。结合西药及中医非药物医治等方法,进行综合医治。

目前对癫痫的医治手段,仍是以中西医内科药物医治为主。但由于癫痫本身的复杂性,虽然绝大多数病人都进行过药物医治,但有相当一部分病人忍耐着不能控制发作和药物不良影响的两重痛苦。另外不遵守因人、因地、因时的辩证论治原则,缺少个体化的医治方案也是较为普遍的问题。很多医生用药无原则,只根据经验和习惯来用药,不管何种发作类型,统统选取用苯妥英钠,这样对失神和肌阵挛发作,不但无效,反而加重发作。在用药剂量上千篇一律,多个药物联合使用,不但造成相互的不良作用,疗效下降,中毒增加,还增加了病人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另外忽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代谢的规律,频繁地更换药物和停用药物。如苯巴比妥半衰期长,口服后需经2~3周才能到达稳态,3天时间只不过积累了药物的10%,过早停药,固然难以见效,因此宣判该药无效为时过早。或药物有效就急忙撤药,结果致使发作反复或癫痫延续状态。

应当凡是能够控制癫痫发作的药物都应当叫抗癫痫药。理想的抗癫痫药物应当具有以下特点,即抗痫谱广,抗痫强度大,疗效好,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资源丰富。从上述要求看,尚没有任何一种西药能够到达上述标准。有些学者认为中药可能有希望,但目前也没有符合上述要求且经得起重复的中药和复方出现。

(1)医患结合是有效医治的保证

癫痫病人的医治必须包括患者对自己病情的全面了解,及其家属所需的全面生活调理方面的有关知识,家属要知道如何处理癫痫病人的生活进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困难。抗癫痫医治效果与医生抗癫痫药物的公道运用及患者、家庭能否密切配合有很大的关系。如公道运用抗癫痫药物,能完全控制发作者约占50%,能减少或减轻发作者到达35%,无效者仅为15%左右。药物医治未能获得成功的缘由虽多,但主要是药物选择不当,药物剂量不足,或给药方法不妥,或频繁地更换药物,或过早地减药、停药等因素。因此,在应用药医治前,要让患者和家属熟习与掌握抗癫痫药物的使用原则、药物种类、药物的副作用与毒性等,对个别患者有明显的发作诱因素,避免诱因也是减少发作的关键。另外,还要坚持从整体出现,中西医结合医治,发挥我国治痫的独特优势,才能收到更好的医治效果。

(2)尽早、公道医治

由于癫痫诊断的对早期患者诊断的慎重和困难,所以对初期抗癫痫西药医治的意见尚难统一。一般说来,首次发作后大部分病人会再发,再发危险性在头半年最大,随后可下落。头两年内同有控制的,第3年医治更困难,所以以早治为佳。尽早医治不是说一有惊厥发作就盲目开始服药,因惊厥发作是自缓性的,而有的病人可能毕生只发作一次。由于究竟几次发作和开始服抗癫痫西药的医治存在争辩,这时候可首先进行中医医治,由于中医诊断以症状学为主,中药的毒副作用相对较小,中医可以在单纯症状诊断的条件下,辩证用药进行医治,并严格视察和随访。对惊厥发作的患者,即便只发作一次,也要斟酌"痰、瘀、火"等病机蓄存因素的存在,辩证防治其"风动"病理因素,这是中治疗痫的优势之一。同时应结合西医尽快明确诊断。对需结合西药医治者,不管是不是发现病因医治的指征,一般认为只要有两次以上的痫性发作,均应及时进行药物医治来控制发作。由于抗癫痫药物的医治运用时间较长,在服用进程中可以产生一些毒副作用,故常需配合定期临床和实验检查。由于抗癫痫药物的医治,对控制本病发作至关重要,所以,抗癫痫的药物医治仍占主导地位。但不应过分强调和夸大非药物医治,而在药医治为主的同时,配合针灸、推拿、心理、饮食等医治手段。临床上在运用中西药物抗癫痫医治时,总的原则是使用最少的药物和最小的药物剂量,又能够完全控制癫痫发作。同时,在运用药物进程中又尽可能避免不产生明显的毒副作用,而且药源供应充足,价格低廉。

(3)坚持长时间用药,不能随便或频繁更换药物

癫痫病有其本身的发展规律,医治用药要系统完全。未按医嘱服够剂量是癫痫复发的常见缘由,突然停药可引发癫痫延续状态。有时发作控制一段时间,患者以为疾病已康复,自行停药后癫痫复发,又再服用原量,有的已不能再象之前一样很好控制发作,故坚持医治十分重要。也就是说,抗癫痫药物必须长时间、不间断、定时、按量服用,一般最少要服用2~3年左右,有时需要3~4年,乃至更长的时间,直至发作已完全控制,方可逐步减药,停药时间一般要求在半年内完成。如用苯妥英钠0.1g,逐日3次,发作已控制,服用2~3年后,可改服用0.1g,逐日2次;继续若干月,病情仍稳定,可改服逐日1次;再继续若干月,如无发作,方可停药。即便服用中药或伴发其它疾病,一般也应征得医生同意才能改变医治方案。有时白天忘记服药,可在晚间补足,使逐日剂量保持恒定,以保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

一般开始用量宜小,逐步调剂,即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中毒反应为好。在停止期不要中断服药,不规律服药是不能控制发作的主要原因。有学者认为完全不服药比不规则服药也许还要安全。

用某种药物医治,经过一段时间视察确认无效时,需要更换药物,更换药物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一次剂量的新药,更换一次原来服用的药物剂量,例如原来服用苯妥英钠0.1g,逐日3次,拟更换苯巴比妥时,第一周每天减一次妥妥英钠,加服苯巴比妥1次,第二周再更换一次,第三周即改成逐日3次苯巴比妥;另外一种方法是保持原来用的药物,逐步地增加新药,以每周增加一次为好,待二药合并医治获得效果时,可以逐步减去原药。减去原药效果不好时,可合并医治。在服药进程中,一般应遵守逐日2~3次,以保持血液内药物的有效浓度,部份患者可根据发作情况决定服药时间和次数,如仅在夜晚发作,则可在每天晚间睡前给药1次。如仅在白天发作1次,则可凌晨服药1次。女性病人在月经期发作或发作频繁,应在此期间多给药物。个别病人发作频繁,亦可逐日4次服药。总之,没有摸清发作规律之前,要逐日3次服药为好,合适的次数和剂量是因人而异,也是逐步摸索得来的。

文章来源:南充癫痫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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